国务院第307号令,“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鞍山汽车回收公司是我市唯一的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现坐落在市经济开发区鞍刘路497号,占地总面积四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一万八千平方米,硬覆盖地面二万平方米。具备年拆解汽车能力两万台。建厂的各项经济技术全部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汽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的要求,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管理团队的能力以及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全省一流。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令“必须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解,必须由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的法令,鞍山汽车回收公司各方面条件完全有能力满足鞍山地区的全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要求,根据市交管局“放、管、服”二十条标准内容和要求,作为“放、管、服”窗口单位之一的汽车回收公司,要把便民服务的工作职能向前沿延伸,在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尽快实现汽车回收便民“一站式”服务目标。 

北京报废汽车,老旧报废汽车,本厂报废汽车专线:010-5854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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